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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格全站分類:婚姻育兒
前幾天老姐通知我說那個大頭在前一陣子來台灣開車去台北的時候在高速公路被照相了......罰三千大洋!阿照相的理由是:未保持距離哇哩咧有這條規定咩?哈!我也不知道呢!所以大頭問我請問要保持多遠才叫做適當距離ㄟ這就考倒我了不過大頭開車一向猴急可以猜想他一定是很常黏著別人的車屁股由於大媽我通常都在車上夢周公所以這回去台北也是沒注意到這件事真是對不起繳罰單的老媽嘻嘻...
小菜頭專屬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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